他是一位1歲多小女孩的親生父親,是小女孩母親王佳(化名)名義上的“丈夫”。與此同時,他還曾有另外一個官方身份——太原市尖草坪區(qū)地稅局匯豐稅務所所長。他叫張晉陽。
按照王佳對媒體記者的親口講述,張晉陽先是借著和她吃飯的機會灌醉她、發(fā)生性關系,使她意外懷孕,后口頭答應結婚并購買婚戒,直到女兒出生;然而,自女兒出生后,“他一直不給我們母女倆一個應有的名分,到后來發(fā)展到完全不管不顧我們母女倆的生活”。
后經(jīng)協(xié)商,王佳與張晉陽簽訂了一份書面協(xié)議,張晉陽以45萬元作為籌碼,試圖一次性了結這段過往。
不過,協(xié)議簽訂不久,王佳后悔,為爭取更多“權益”,她在向當?shù)馗骷壖o委舉報“丈夫”斑斑劣跡的同時也將相關舉報內(nèi)容發(fā)布于網(wǎng)絡。
酒后第二天醒來,她全身赤裸躺在床上
2009年,王佳來到張晉陽的管轄片區(qū)經(jīng)營起一家女裝店。王佳稱,也就是從那時候開始,她經(jīng)常能看到張晉陽的身影在自家店鋪附近出現(xiàn)。
事實上,對于張晉陽的身份,王佳之前就從隔壁商戶那里有些了解,“大家都說他是地稅局的一個所長。”
在王佳記憶中,自己開店后不久,張晉陽就開始找著各種借口進店與她搭訕、聊天。倆人就此相識、熟識,直到2012年的一天。所有的故事即由此正式開始。
11月2日,王佳接到張晉陽打來約吃飯的電話,她答應并赴約。那次飯局上,王佳說在張晉陽的極力勸說下,“我喝了一點點的白酒”。至于后來發(fā)生過什么,王佳說她至今毫無記憶。
次日一早,當王佳醒來的時候,發(fā)現(xiàn)自己赤身裸體躺在自家床上,“我一個人,當時是光著身子,在床上。”發(fā)現(xiàn)異常后,王佳致電張晉陽詢問,“他說他也喝多了,不知道發(fā)生什么了。”
事實上于王佳而言,她心里清楚倆人之間“肯定是發(fā)生關系了,大家都是成年人,誰都清楚是怎么回事”。但基于雙方都曾飲酒的關系,王佳沒有想著報警。
11月16日,王佳去醫(yī)院檢查,發(fā)現(xiàn)懷孕。王佳說,她平時的例假時間是在每月14日,“發(fā)現(xiàn)例假沒來的時候,我就想著可能不妙了。”
既然認定彼此發(fā)生過關系,那當初為什么沒有采取事后避孕的措施?王佳給出的答案是:她沒有想到會這樣,畢竟就那么一次,誰能想到事情就會這么湊巧呢。
“認可我懷了他的孩子,并答應結婚”
用王佳的話說,發(fā)現(xiàn)懷孕的當天,她一拿到檢查結果第一時間就給張晉陽撥打電話,告知對方自己懷孕的消息。在王佳看來,自己肚里的孩子必定是張晉陽的,這一點毋庸置疑。然而,此事在最初卻遭到了對方的堅決否認。
在此之前,王佳知道張晉陽本身已有一個女兒,“但聽他說是抱養(yǎng)的,他們單位的人也都知道抱養(yǎng)這事,聽他的意思我覺得他可能是覺得自己根本就沒有生育能力,不然又怎會選擇抱養(yǎng)孩子。”
“他一開始叫我不要胡說八道,我就說我現(xiàn)在又沒有男朋友,就那天晚上跟你發(fā)生過關系,那這孩子不是你的是誰的。我還說他要是不相信,那可以等孩子幾個月大后去做親子鑒定。”王佳說,在她的追問下,短短幾天后,張晉陽便選擇接受了事實,“他就說讓我別鬧了,他相信孩子是他的,他會和我結婚。”
王佳說,此后,倆人像戀人一樣正式相處并時常同居。懷孕的前幾個月里,在王佳記憶中,張晉陽對他很好,噓寒問暖,體貼入微,還曾拿出過一本“離婚證”以證明自己單身,甚至在口頭答應和王佳結婚后不久就給王佳購買了一枚訂婚戒指;期間,在王佳籌備新店重新裝修的時候,張晉陽更是出資數(shù)萬并全權交由王佳打理,“他還把自己的工資卡交給我管。”
這一切在王佳看來,她覺得倆人的的確確都是奔著結婚的方向去努力的。
“可是到我已經(jīng)懷孕5個多月的時候,他還是不愿意跟我領證(結婚證),我就開始懷疑了。我當時跟他說,你要不跟我結婚的話,我就把孩子打掉。他一下子就跪在我跟前,求我不要打掉孩子,說他一輩子沒有自己的親生孩子,只要我能把孩子生下來,他肯定會和我結婚。”在王佳心里,“我看到這么一個大男人跪在我跟前,也是心軟了,而且他一直解釋,說他肯定會和我結婚的,只是時間問題。”
王佳最終選擇相信眼前這個男人,直到2013年7月27日,王佳入院待產(chǎn)。次日下午6點20分左右,產(chǎn)下一女。
未兌現(xiàn)結婚承諾,他支付她45萬
“住院前幾天,他說他前丈母娘去世了,他需要去操持老人家的后事,當時就我和我媽去了醫(yī)院。”王佳說,女兒生下后,她第一時間把這個好消息告訴張晉陽,“我在電話里告訴他,生了,他就問是男孩還是女孩,我說是女孩,然后他那邊好一陣都不吭聲。”
也就是從那時候起,王佳發(fā)現(xiàn),在懷孕期間曾對她關懷備至的那個男人,再也不像以往那樣“熱情似火”了,“我就像一只任人宰割的小綿羊,只能聽天由命。”
王佳回憶,在她出院回家“坐月子”期間,以往每天下班后都會及時趕來陪伴照料她的張晉陽,后來變得隔三差五才會回來一次。而對王佳來說,也就是從那會開始,她“隱隱約約覺得自己可能再也抓不住這個男人了,特別擔心他不跟我結婚了。”
此后,王佳說她不止一次請求對方跟自己結婚,“他總是說再緩緩,再緩緩,等把所有的事情都弄順了再說。”王佳始終記得,“我每次一提到結婚這個問題,他從不正面拒絕,總跟我說緩緩,讓我理解他,等以后時機合適了,肯定是會和我結婚的。”
日子就這樣滑到了2014年2月。據(jù)王佳說,在這期間,張晉陽的姐姐曾出面寬慰她,讓她不要太心急,“她姐姐就說張晉陽是她家里的獨苗(意為唯一一個兒子),以前一直都沒有自己的親生孩子,這次好不容易有了,怎么可能會放棄呢。”
“一開始是說3個月后結婚,后來又說等一年再說,再到后來又問我到底是選人還是選錢。”王佳說,“直到那時,我才發(fā)覺,人家根本就沒想著和我結婚。”
按照王佳的說法,此后她抱著孩子頻頻去找過對方上級單位的領導,要求對方單位領導出面解決此事,不然就去紀委告狀。
王佳說,后在對方單位領導的多次協(xié)調(diào)下,6月13日,她與張晉陽簽訂了一份針對“雙方所生女兒撫養(yǎng)及對女方補償”的書面協(xié)議書。協(xié)議聲稱,由張晉陽一方支付45萬元,用做女兒18歲之前的撫養(yǎng)費、辦理出生證及戶口和女方哺乳期間的誤工費等等。
太原市尖草坪區(qū)地稅局匯豐稅務所
不滿協(xié)議內(nèi)容四處舉報,男方遭撤職裸照外泄
王佳稱,上述協(xié)議是在一種情非得已的情況下,自己迫于無奈才簽訂的,事后她便后悔了,“因為他們當時威脅說,如果不簽那以后連這些錢都不可能給我了。”
在咨詢過一些律師后,從7月份開始,王佳選擇向當?shù)馗骷壖o委舉報張晉陽的違紀情況。與此同時,她還通過網(wǎng)絡發(fā)帖的方式,陳述自己遭遇“騙婚”和生下女兒后張晉陽“不管不顧她們母女”的“劣跡”。
時間轉至11月13日,一網(wǎng)友發(fā)出微博,聲稱“撿到一部手機,迫不及待跟大家分享了”,緊接著便于當天貼出3張男性裸照并稱“據(jù)了解,這是太原市地稅局尖草坪區(qū)匯豐所所長張晉陽……”。
記者多次私信該用戶試圖了解相關信息,但未獲回應。王佳此后在接受記者采訪時,確認網(wǎng)上照片為張晉陽本人,但稱“微博不是我發(fā)的,我要是真發(fā)了這種東西,人家還不把我打死”。據(jù)王佳回憶,她本人的一部手機曾因摔壞送修。
在太原采訪期間,記者曾多次致電張晉陽本人,其手機一直處在未接聽狀態(tài),短信也未回復。
11月17日,記者從太原市地稅局了解到,該局在收到王佳多次舉報張晉陽違紀問題的材料后,責成相關人員對此事進行調(diào)查核實,后根據(jù)調(diào)查情況,決定給予張晉陽行政撤職處分和建議開除黨籍處分。此后,按照相關組織程序,太原市尖草坪區(qū)紀委給予張晉陽開除黨籍的處分。藉此,至少已從側面佐證,王佳舉報張晉陽的違紀情況得到了當?shù)丶o委的確認。
當日,記者走訪了張晉陽之前就任所長一職的尖草坪區(qū)地稅局匯豐稅務所。有工作人員表示“張所長好像已經(jīng)調(diào)離,具體調(diào)去哪兒并不清楚。”公開資料顯示,匯豐稅務所為太原市尖草坪區(qū)地稅局的派出機構。此后,尖草坪區(qū)地稅局在答復媒體記者時稱,“涉及張晉陽的(涉嫌)違紀問題都是市地稅局在處理,我們只是配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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